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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國貧富懸殊問題引發內部爭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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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06/16, 週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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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中國媒體引述統計局官員承認,中國貧富差距指標已到了危險水平。按統計學的標準,到了這水平已隨時會引起社會動蕩。不過,中國內部對於現時社會穩定要否已受威脅顯然有不同理解。其中一派認為,若把中國的城市和農村的收入分開統計,其實問題並沒有想像中嚴重;但另一派則批評前者指出,使用技術性方法把中國的貧富差距問題淡化,實屬“鴕鳥政策”。 《中國證券報》6月14日引述一名不具名的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中國基尼系數已“到了0.45”的危險水平,但這名官員同時補充,國不能照搬國際統計口徑,因為我國城鄉差距大是造成基尼系數較大的原因。目前分別來看,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基尼系數分別統計都低於0.4。報導引述這名官員指出:“應該正確認識基尼系數,給基尼系數打一個‘國情折扣’”。 這名官員的說法立即引起爭論。《中國經濟時報》在6月15日立即刊文反駁,標題是〈統計資料不能拿國情當遮羞布〉,而中國新華社旗下的新華網也立即轉載。 《中國經濟時報》文章指出,“我國城鄉差距大是個無須爭論的事實,但以此為由給基尼系數打上‘國情折扣’,並不合理。目前分別來看,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基尼系數統計都低於0.4,這只能說明城市和鄉村的內部,貧富懸殊尚未達到警戒線,卻不能否認中國社會整體上貧富懸殊的事實。就算基尼系數過大是因為城鄉差距造成的,難道城鄉之間的貧富差別就可以熟視無睹,甚至認為理所當然嗎?” 該文又強調,長期以來,中國的城鄉居民在教育、醫療、就業、社保、生活資料供給、生產資料佔用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異,佔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民,實際上處於“二等公民”的待遇。國民待遇差別正是城鄉之間貧富懸殊的主要原因。 近年來,我國正逐步對這種有悖社會公平的制度格局進行改革,還農民以真正的公民待遇。統計部門難道還要逆勢而行,在統計資料上人為地掩蓋這種不平等的社會狀況嗎? 又據指出,“貧富懸殊程度已經超過了國際公認的警戒標準”這點,對於一貫強調社會公平的社會主義的中國來說,“無疑是個尷尬的事實”。用城鄉分別統計的方法來“降低”基尼系數,字面上的基尼系數是降低了,但是貧富懸殊的事實並不會改變。由此打上的“國情折扣”,說穿了不過是“鴕鳥政策”而已。 文章作者莫林浩又指出,統計資料的作用在於發現問題而不是掩蓋問題。如果統計部門出於政績或形象的需要,用“技術處理”的手段化解指標不好看帶來的負面影響,給人以樂觀的假像,那就違背了統計的初衷。他認為,統計部門不僅應該正確地認識基尼系數,更要正確地認識自己肩負的職責。 中國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去年曾透露,涉及100人以上的“群體事件”2004年大約發生了7.4萬,超過370萬人參與其中。中國政府在2005年發表的《社會藍皮書》也表明,從1993年到2003年間,中國“群體性事件”數量已由1萬起增加到6萬起,參與人數也由約73萬增加到約307萬。 《環球》雜誌文章引用一份公開材料表示,在過去的土地徵用中,一些地方政府佔有土地利益分配的20%~30%,開發商佔40%~50%,而農民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,僅佔5%~10%。政府對轉讓土地樂此不疲,而農民顯然難以接受如此低的補償。 有研究人士指出,目前中國弱勢群體的規模已達1.4億~1.8億人左右,約佔全國總人口的11%~14%。2004年,國家信訪局受理群眾來信比2003年上升11.7%,接待群眾來訪批次、人次,分別比2003年上升58.4%和52.9%。 中國《環球》雜誌2005年8月的刊登了一篇文章指出,“群體性事件”劇增的背後,是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民眾對社會不公、官員腐敗等惡劣現象的不滿,要減少“群體性事件”的發生,避免其所帶來的巨大傷害,必須建立弱勢群體的利益訴求通道和司法保障機制。 中國正處在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。2003年,中國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,按照國際經驗,發展到這一階段正是社會矛盾的凸顯期。中組部副部長李景田也曾公開表示,“由於改革的不斷深入,由於發展,有些矛盾可能會集中地顯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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